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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自然学派终结了经济学呢?
首先,在微观领域,它结束了关于交换价值的争论。
交换价值,就是对财富(主要就是产品)的所有权/分配权。
商品价格,就是对商品分配权的量化结果——提取(占有)该商品所需的分配权大小,或者说分配权的点数。
货币,作为价值符号,它就是分配权符号,通用的提货单,你拿着这个具有分配权点数的提货单,就能在社会上提取相应价格(表明提取该货物所需要的分配权点数)的货物。反之,你把货物提供给社会,可以换回一张相应点数的提货单(一定数量的货币)。
那么价值或者说分配权从何而来呢?就是你赚钱的几个途径或依据:提供劳动,提供资本,提供自然资源。
所以说,价值有三个源泉——劳动,资本,土地(自然学派用更广泛的概念:优势,但这里不打算展开,还是用土地好了)。
劳动价值论只是分配权价值论的一个特例,即在只有劳动才能占有产品的时代,劳动价值论才得以成立;离开这个条件,进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和地主凭借资本和土地也能赚钱,也能分配产品,也能取得分配权点数,劳动就不是价值的唯一来源了。这也是个不容辩驳的事实,鉴于这个事实无法撼动,马克思只好另外树立一个不同于交换价值的价值,并把这个价值定义为劳动,然后再拼命修补其他漏洞(主要是他的价值与价格之间的一系列不对应),至死而不能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生产要素价值论呢?看似与分配权价值论是一样的,但实际上是天壤之别。
要素价值论是说要素都参与创造效用,效用即价值。但实际上要素创造效用却不一定创造价值,比如太阳创造的效用太多了,很多生产都离不开太阳,可是太阳没有取得分配权,它就不创造价值。很多细菌也帮人类创造效用,可是人们连它们的存在都不知道的时候,它可能创造价值吗?同样,资本和土地虽然创造效用,但是不是创造价值,那还得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决定。也就是说,分配权价值论的价值来源是变化的,谁取得分配权,谁才创造价值。
至于(边际)效用价值论,效用最多参与决定人们为得到某货物而各自甘愿付出的分配权点数而已,并非实际真正所需付出的点数,两者之间虽然有一定的关系,但绝不能在两者之间划等号。自然学派的效用理论,恰如其分地如实地揭示了效用与价值的关系,这里就不展开了。
总之,分配权价值论将一统价值论江湖!其实,斯密的价值论应该算是分配权价值论的雏形,但很遗憾斯密没有明确说出分配权这几个字——尽管他讨论价值的那一篇叫财富在国民中各阶层的分配。
接下来,就是第二点,自然学派如何终结宏观经济学。